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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世一足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
作者:办公室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关闭】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全面推进学院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学院党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监督检查的组织领导

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由学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对党务公开组织领导的督查。主要督促检查学院各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组织运作、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监督检查、考核评议及相关部门党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二)对党务公开内容的督查。主要督促检查落实《党务公开目录》中规定公开的基本内容。重点督查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情况、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党内制度建设情况、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

(三)对党务公开形式的督查。主要督促检查是否能够根据党务公开的类别和内容,选择适当的形式进行公开,方便教职员工知情、办事和参与。

(四)对党务公开期限的督查。主要督促检查是否规定了党务公开的期限,做到了常规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

(五)对党务公开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的督查。主要督促检查是否建立和实行党务公开例行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制度。

(六)对党务公开效果的督查。主要督促检查党务公开是否取得了方便群众、服务基层、加强沟通、群众满意的效果。

第四条 监督检查的方式

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学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全面督查,对重点部门不定期进行重点督查,督查主要采取下列方式:

(一)要求各系部、各部门按规定时限报告、备案党务公开情况,有效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二)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资料。

(三)参加党内情况通报会和与党务公开工作有关的会议。

(四)深入被督查部门实地考察,同该部门的党员干部谈话了解情况。

(五)定期检查各部门网上公开情况,要求相关部门就党务公开工作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六)充分发挥支部纪检委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和新闻舆论监督等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七)以网站、信箱、电话等多种方式受理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八)对发现和了解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总结经验,查找问题。


第五条 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

(一)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廉政考察、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被检查部门限期整改并报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