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zcg201608-009
招标人:红世一足现以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购买资产管理系统,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货物需求
1、货物清单:详见采购清单。
2、质量要求:
(1)必须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2)具体规格、型号详见《采购材料投标报价表》。
(3)投标人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承诺,承诺将作为货物验收的依据。
3、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系统安装和调试,10天内完成系 统培训。
4、售后服务要求
质保期内(质保期不低于三年)。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企业,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相应的货物供货和安装、调试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三、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领取时间:2016年8月3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红世一足网上下载
四、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 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综合单价不变。
3. 本次询价采购报价报价人必须按采购人发布的清单进行填报单价和合价。
4.采用综合单价包死,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包括:材料费用、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利润、管理费、招标代理费、国家向投标人征收的各种税费及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综合单价将不作任何调整。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89000.00元,报价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投标报价最高限价,报价无效;如报价低于成本价报价人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报价无效。
5、报价函采用密封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密封函应加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和地址“于 2016 年8月10日15时00分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6. 报价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询价在报价前不接受报名登记。
时间:报价人需在2016 年8月 10日15时00分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地点:红世一足综合楼119室(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地址:红世一足综合楼119室(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7.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
8、招标代理费有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叁仟元整,上述费用均应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中标单位获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公司。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地点:
投标保证金金额:0.3万元,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至开标现场招标人处(现金须用密封袋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现场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2、未按上述规定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1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2凡是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投标,否则,投标人将被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3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4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2.5在招标活动中有违规和违法行为;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履约保证金为0.3万元,全部供货结束并验收合格后自动作为质保金部分,质保金为中标金额的10%。
六、资格审验
报价前,采购人会同监督人员对报价人时提供的下列资料原件(或公证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其报价。
1、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开标时提供原件)
2、投标人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标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请按顺序装订同时原件(或公证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携带(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至开标现场,以便效验;未按规定携带或携带不全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七、成交原则
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成立询价小组(由招标人3人以上组成)。询价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由询价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货物的数量、质量和服务均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报价最低价中标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最低报价为中标候选人。报价相同的投标人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时,将由询价小组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名次。
2. 该项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报价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废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人改变或遗漏材料品种、规格及技术要求的。
5.投标函总报价与投标报价表总报价不一致的。
6.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投标报价最高限价的。
7.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期、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九、其他事项:
1.如审验后合格的报价人未达到开标规定的3人以上,采购人申请经相关部门同意可以现场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如没有合格的报价人或谈判失败的则进行二次公开询价采购。
2.报价人应自行对供货及安装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报价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3.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4、当中标候选人不能履行合同,材料供应未能按原计划进行,延误时间超过48小时或进场材料因规格、质量达不到招标要求标准而导致退货机率太大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5、采购函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6年8月4 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624857457@qq.com (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招标人将在2016年8月5 日17时后以书面的形式发至各投标人。
九、合同协议书(格式)
合同名称
买 方: 卖 方:
(买方)的(项目名称)中所需(产品名称) 经公开招标,确定(卖方)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本合同文件
下列每一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阅读和解释:
(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
(4)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补充条款或说明
2、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中标人供货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100 %;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
4、合同交货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系统安装和调试,10天内完成系统培训。
5、质保及售后
1)、中标人须提供至少 三 年的免费质保服务,所有质保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及按不高于投标文件中主要配件、易损件清单所报价格供应原厂零配件等。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服务。
2)、免费安装相关控制程序等,并为甲方技术人员提供相关培训。
3)、对提供的所有产品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咨询服务;根据用户方用户的具体要求,提供灵活的有针对性的支持与指导。
4)、提供专门的网站在线客服,对系统维护、使用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及时的指导。为用户提供7*24小时问题接收服务。
5)、对于软件故障,供应商在接到故障通知2个小时内给予解答。如电话支持无法解决,则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答复排除故障的策略。遇到重大技术问题,供应商将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专家进行会诊,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系统在8小时内恢复运行。
6、合同的生效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买 方: 卖 方:
名 称:(盖章) 名 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二 合同条款
一.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招标人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的主要条款;
<2>合同的一般性条款;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
<5>有关图纸、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6>合同的主要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2)合同文件使用技术性条款约定的为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行业标准、规范。非标货物应按约定的技术性条款的标准和规范。
二. 标的物的一般条款
4、完整物权
对于出卖的标的物,卖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卖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5、质量保证
(1)卖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卖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2)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提出索赔。
(3)除合同主要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按不低于国家标准和卖方承诺的高于国家标准的质保期(卖方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6、包装
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7、伴随服务
(1)卖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或指导安装、启动、调试、监督(如果必须安装、调试的话);
<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对买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
(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买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
三. 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
8、标的物的交付
(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2)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
(3)卖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招标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9、检验和验收
(1)在交货时,卖方应配合买方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2)买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四. 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0、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2)如买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卖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
(3)卖方应在收到买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五. 合同价款和支付
11、合同价款和支付
(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2)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
<1>合格的销售发票;
<2>买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
(3)买方应按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4)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承担。
六. 违约责任
12、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3、买方违约责任
(1)在合同生效后,买方要求退货的,应向卖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卖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2)买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卖方交付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卖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4、卖方违约责任
(1)卖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买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买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足。
(2)卖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买方仍需求的,卖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买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15、不可抗力
(1)因水灾、火灾、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七. 索赔
16、索赔
(1)买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卖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款或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4)买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卖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
八. 履约保证金
17、履约保证金
(1)卖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按招标文件的约定提供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不低于合同有效期。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九. 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8、合同的解除
(1)买方和卖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9、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 合同的生效
20、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招标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经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
十一. 争议解决
21、争议解决
买卖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进行调解,协商不成,可选择:
(1)双方同时申请仲裁;
(2)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附则
22、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买卖双方各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招标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23、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之规定解释。
十、相关要求
(一)、资产管理系统软件功能性需求
本产品为红世一足个性化定制软件,系统须参考国家2006年发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并以红世一足的需求为最终设计参考依据。系统需提供与学院财务系统实时对账功能,建立与财务系统接口,打通资产帐和财务帐,确保帐帐相符、帐实相符。系统需提供与市财务系统实时对接功能,建立与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系统接口,打通学院资产帐和市财政局资产账,确保两帐相符。完成现有资产管理数据的整理工作,实现各系统数据的转换与对接。
具体系统主要功能如下表所示:
模块分类 | 功能类别 | 功能名称、标识符 | 描述 |
资产配置与采购管理模块 | 预算管理 | 经费管理 | 资产配置的年度或跨年度经费预算 |
预算管理 | 填写预算项目名称、采购设备名称和设备型号等参数,填写预算清单 |
经费查询统计 | 提供查询经费使用情况 |
预算执行情况 | 查看预算是否被执行,执行程度等情况,即与资产的最终购置结果有数据上的统计比较 |
申购管理 | 申购申请、审核、审批 | 填写物资购置申购表(并依据金额大小划分为资产或耗材,提供手动修改功能),由各级领导根据物资购置审批流程审批,审批后资产管理科确认后完成采购申请。 |
申购表查询统计 | 查看各申购表情况,提供按照系部查询、项目查询等功能 |
采购进程查询 | 查看采购进程,提供项目负责人查询项目进度功能。 |
采购管理 | 采购执行 | 根据学院已经审批完成的申购表报财政局审批,抽取代理公司等,根据招标局的审批结果填写的采购方式,填写代理公司名称,提供给代理公司帐号,用于招标相关文件的传送与处理。 |
招标管理 | 跟进招标过程,统计采购数据,提供学院监审部门随时检查招标文件、招标进度的功能。 |
合同管理 | 对采购过程中的合同进行管理,提供合同会签功能。合同以扫描件形式保存在服务器中,方便查询。 |
物资管理 | 验收管理 | 填写设备验收表,将购置的物资根据资产或耗材分别验收入库,包括物资的基础资料信息(验收日期、验收意见、验收小组人员、领用人、存放地点、使用部门等)、附件设备和附属图片等。根据确认的验收信息生成资产编号等信息。 |
资产标签打印功能 | 批量输出资产相关信息的二维码,做到二维码的唯一性。 |
报账管理 | 填写入账单(补充单据号等信息),根据市财政和学院财务处的格式要求建立账单,并填写信息,提交审核后报账。卡片拆分。 |
报账单查询统计 | 根据报账单号、时间范围等条件进行查询 |
查询统计 | 提供根据单据号、单据状态、领用时间、领用人等信息进行查询领用单。 |
资产使用过程管理模块 | 日常管理 | 资产维修 | 该系统为用户提供资产维修的功能,包括填写维修单、修改维修单、提交维修单、审核、删除和资产归还等功能,该功能将记录资产维修信息。 |
资产报废 | 资产报废功能包括填写资产报废单、修改和审核等功能。报废单包括报废单号(自动生成)、报废日期、报废原因、登记人、登记日期、审核人、审核状态、审核信息和审核日期等。报废单中还应包括需要报废的资产详细信息。一个报废单对应多个设备; |
资产变动 | 资产变动也就是资产调拨,该功能可建立资产调拨单,包括单据号(自动生成)、调拨日期、调拨原因、调入部门、调入使用人、调入存放地点、备注和明细信息(资产信息)。资产调拨单和资产设备为一对多关系。该功能将记录资产变动信息。提供对资产领用人和存放地点的跟踪功能。 |
设备借用 | 该功能包括创建和修改借用单、借用单审核和查询等,其中借用单信息包括单据号(自动生成)、借用日期、预计归还日期、借用原因、借用部门、借用人、登记人、登记日期、审核人、审核日期、审核信息、备注和明细信息(资产信息)。资产借用单和资产设备为一对多关系。该功能将记录资产借用信息。 |
清查盘点 | 在线清查 | 该系统支持使用手机进行扫描盘点,利用手机app中盘点功能中扫一扫功能即可对设备进行盘点。 |
离线清查 | 该功能可根据部门、个人或者时间等条件查询出资产信息,并导出EXCEL表格进行离线盘点后将盘点信息录入或导入到系统中。 |
参数设置 | 清查统计 | 根据条件统计清查详情 |
数据字典 | 该功能包括定义计量单位、增加方式、折旧方式、减少方式、资产状态、资产用途和存放地点等 |
资产类别 | 对资产类别进行管理,资产类别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等类别 |
资产报表 | 资产报表 | 资产报表 | 各类查询报表打印和导出功能,可根据需求添加功能。 |
基础数据模块 | 系统设置 | 供应商 | 对供应商的基本信息进行管理 |
国标类别 | 根据国家标准(GB/T14885-2010)对资产进行分类信息管理 |
部门职工 | 对部门信息管理和教职工信息管理 |
用户管理 | 根据部门职工信息建立登录系统用户账号。 |
角色管理 | 定义系统的角色信息,如资产科管理人员、各部门资产管理员、普通教职工等 |
系统设置 | 对系统ICON设置、系统名称等信息进行设置 |
手机APP功能模块 | 资产报废 | 提供申请资产报废功能 |
资产变动 | 提供申请资产变动功能 |
资产借用 | 提供申请资产借用功能 |
在线清查 | 可通过输入资产编号或者扫一扫功能配合web端进行资产清查 |
(二)、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本软件为红世一足个性化定制产品,开发完成后公司需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工作,具体如下:
1.软件设计实现后将为该软件的面向用户提供培训;
2.提供三年免费的软件升级服务和五年免费售后服务,三年内根据学院资产管理的要求免费新增或调整资产管理相关模块功能。
附:投标书组成(格式文本)
1、封面
政府货物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签署日期:
一、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 的
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如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保证在合同签订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建造师变更手续并备查;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三、报价书
致: (采购人) :
我公司己经认真阅读《 公开招标采购函》,决定参加报价。
1、我方愿意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货物与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货物的交货。质量达到 标准。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采购函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遵守询价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单位名称: (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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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红世一足资产管理系统采购清单报价表
序号 | 名称 | 相关要求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 价(元) | 合 价(元) | 备注 |
1 | 资产管理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 | 1 | 套 | | | |
2 | 总报价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五、服务承诺书
致: (采购单位)
本承诺声明: (投标人名称)对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及要求”,作为验收产品合格标准的依据及招标文件的其他相关要求完全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职 务:
投标单位名称: (公章)
日 期:
六、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
七、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内容
以上资料务必按顺序装订,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他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红世一足资产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建设单位:红世一足 经 办 人:戴月 联系电话: 0550-3854646 (单位盖章) 2016年8月 日 |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王颖 联系电话: 0550-3054269 13955011663 (单位盖章) 2016年 8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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