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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一”国庆假期师生安全出行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28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全院师生员工:

2016“十一”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为确保全院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假期出行:全院师生员工如果在假期出行,应从正规渠道到有合法营运资质的汽车站、火车站购买车票。自驾出行,请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安全。

二、禁止私自包车:外出时不乘坐“黑车”,不坐超载车。因包车渠道混乱,程序不规范,乘客权益没有保障,尤其是包车的营运资质无法明确,极有可能是无营运资质或没有经过年检的“黑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三、严禁学生与营运商签订合作协议:严禁我院学生与非法运营商签订协议,在校内兜售车票,或招徕同学包车,或在校内张贴非法营运广告、包车信息等,一经发现,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广大师生若发现上述行为,请及时举报。公安110报警或拔打龙蟠派出所电话:3213176;清流派出所电话:3781110;保卫处电话:3854702(新校区);老校区电话:3062797。

四、外出结伴而行:学生回家和返校最好结伴而行,单独往返的同学,优先选择直达车辆不要单独在中途逗留,途中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以防出现交通事故。

五、严保个人信息:同学们在购买车票或返乡、返校途中,不要随便将个人证件、家庭信息交给或告知他人,防止泄露个人及家庭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遇到危难时,请及时向公安民警求助。

六、召开班会:各系部辅导员十月七日晚,要召开一次班会检查学生到校情况,请同学们按时返校。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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