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滁州市财政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校领导要求,请各教学院部、各部门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要意义,组织好全员学习,并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完成情况于2023年3月15前报送至财务处,报送材料含纸质版、电子版,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审阅后加盖章。
联 系 人:杨军
联系电话:3854646
邮 箱:yangjun@chzc.edu.cn
计划财务处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