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为落实审计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现对各部门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作出如下规定:
各部门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在项目立项申请通过后,由学校招标办统一进行公开询价采购,各部门不得自行采购。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招标办)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