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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与招标管理办法中物资采购相关说明及表格
作者:计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8-11-23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一、修订的背景

201848日,滁州市财政局、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财购[2018]165号),大幅度提高了徽采商城的直购和反向竞价采购限额标准。97日,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的通知》(滁政办秘[2018]138号)中提高了进场交易标准。为响应上述文件精神,并规范招标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与学校原制度相比,变化如下:

二、进场交易限额的提高

依据进场交易目录的通知,提高我院招标采购项目进场交易标准: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2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类项目进场交易。

三、徽采商城采购限额的提高

依据“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提高通用类办公设备网上商城直购和反向竞价采购限额标准,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采取网上直购;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的实行网上反向竞价采购。(http://www.huiemall.com/mall/chuzhou/index2.aspx

四、校园招标限额的提高

校园网公开招标采购限额标准为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原规定为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学校自行询价采购为5万元(含)—10万元(不含),原规定为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

五、明确申购部门自行组织采购限额

申购部门自行组织采购限额标准为5千(不含)—5万元(不含)以下。自行组织采购程序如下:

(一)徽采商城直购

1.申购部门填写《红世一足小额物资采购审批表》;

2.招标办填写《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并向市财政局申报;

3. 申购部门填写《红世一足招标采购备案表》;

4. 申购部门在徽采商城选择需购置的物资,并填写《徽采商城采购明细表》(纸质和电子稿各一份交招标办);

5. 招标办在徽采商城采购,并将生成的电子合同发给申购部门。

(二)询价采购

1.申购部门填写《红世一足小额物资采购审批表》;

2.招标办填写《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并向市财政局申报;

3.申购部门填写《红世一足招标采购备案表》;

4. 申购部门组织不少于三家企业询价,并整理好《滁州市政府采购自行询价采购记录单》、《询价单》,以及企业的分项报价清单、营业执照等资料。

六、部门直接采购限额

5千(含)以下的零星采购(不涉及固定资产),可按照财务报销要求直接采购。

七、其他

1.涉及固定资产的采购无论金额大小均必须申报并上报市财政局批复后方可实施;

2.涉及固定资产的项目均通过资产管理系统填报;

3.固定资产申报和耗材不能混淆在一个项目填报。

4. 涉及科研项目的采购限额标准和程序参照部门标准。

5.相关表格到财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