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为保证2020年招标采购工作顺利完成,依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对已纳入年度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做如下工作安排:
一、各教学院部、部门应于4月20日前完成向学校招标采购办报送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包括项目采购立项申报表、具体采购参数信息(注明参数出处)及目标绩效申报表。对确需延期申报的项目,采购部门应书面向招标采购办提出延期申请,经招标采购办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可延期申报。
二、申报流程:货物类采购由实验实训中心统一报送招标采购办;维修及工程类采购项目由总务处统一报送招标采购办;服务类采购项目由各教学院部、部门直接向招标采购办申报。各教学院部、部门应根据采购项目分类分别向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报送材料。
三、为保证报送材料的严肃性,报送材料应有部门公章及部门主要负责人(教学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签字。采购参数等重要数据一经报送,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的,由申购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招标采购工作的校领导同意后,由招标采购办更改。
特此通知。
招标采购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