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33号)的文件要求,课程建设类项目委托安徽省高校数字图书馆专门组织检查验收。现将《安徽省高校数字图书馆关于对相关课程建设类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课程类项目检查验收材料,并就检查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徽省高校数字图书馆检查验收项目范围及要求
1.检查验收项目范围
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精品线下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原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任务(项目)承接单位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127号)中项目类别为XM-06、XM-07的课程类项目,名单见附件2。
2.相关要求
项目负责人根据安徽省高校数字图书馆通知要求,在省级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38.95.115/QRMIS)上传相关结题材料和进展报告材料,其中《课程基本信息表》(附件4)、《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5)于5月11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盖章,盖章后返还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于5月14日前上传至省级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
三、学校检查验收项目范围及要求
1.检查验收项目范围
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智慧课堂(试点)项目,名单见附件3。
2.相关要求
项目负责人于2020年5月5日前上传所有项目检查验收材料至学校质量工程管理系统(网址:http://czc.kypt.chaoxing.com),待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所有需要盖章的材料按照要求盖章后由项目负责人于5月14日前扫描后上传至省级质量工程系统。
三、其它要求
1.各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发挥质量工程项目在教学建设与改革中的推动和示范作用。要认真组织对课程建设类项目进行检查,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不按期进行结题或不按任务书规定的时序实施的,教学院部要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整改。2014年以前立项的尚未结题的各类项目作撤项处理;2014年以后立项应结题且已经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未结题的作撤项处理。
2.各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3.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请对照建设标准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申请延期的课程类项目提交《项目延期报告》(附件10)纸质版(一式一份)于5月11日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盖章,盖章后返还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于5月14日前上传至省级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
4.本次检查和验收的结果将作为今后省级质量工程、校级质量工程、振兴计划项目申报评审以及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对建设成效显著的项目负责人,今后申报质量工程项目将优先考虑;对建设成效较差的项目负责人,今后将给予限制申报各类质量工程项目。
5.做好各课程建设类项目网站的内容充实与更新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将项目建设的过程资料、建设成果等及时上传至相应网站,保证网站正常运行,其中需录制视频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抓紧录制并上传网站,确保项目顺利通过检查或验收。
6.教学院部需报送的材料及时间。建设期满的课程建设类项目的申报书、任务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书、建设成果复印件、经费管理卡。以教学院部为单位到教务处领取档案封面,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档案封面内容,并将所有材料(无需装订)按上述顺序编好页码放在档案封面内,每个项目档案材料装一个档案袋。以教学院部为单位于2020年5月20日下班前送交至教务处赵卫东处。
红世一足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