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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中国新闻传播大讲堂长效机制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育部 发布时间:2021-09-26 阅读次数: 【关闭】

教高厅函〔202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宣传部、新闻工作者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宣传部、新闻工作者协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高等学校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中国新闻传播大讲堂(以下简称大讲堂)自2020年11月实施以来,面向全国高校新闻传播院系师生开展,取得良好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新文科建设,教育部、中央宣传部、中国记协决定建立大讲堂长效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坚持正确工作导向。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强化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推动高等新闻传播教育创新发展,促进新闻理论与新闻实践深度融合,打造一堂最生动的国情大课、有温度的思政大课、高水平的专业大课,不断增强广大新闻传播院系师生的自信心、自豪感、自主性,提升高等新闻传播教育的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

(二)着力提升建设质量。要选取最具时代感的主题、集中最优质的资源、汇聚最鲜活的报道,引导广大新闻传播院系学生厚植家国情怀,激发使命担当。要选优配强专家队伍,广泛邀请政治立场坚定、新闻实践经验丰富、新闻理论功底扎实、具有较强表达能力的优秀编辑记者参加。支持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获得者、参与国家重大主题宣传的资深新闻工作者等积极参与。要创新技术方法,充分运用现代视听技术、虚拟仿真等信息技术手段制作优质课程视频,探索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三)加强教学组织管理。支持各相关高校把大讲堂课程作为新闻传播类专业的必修课,纳入学分管理,实现新闻传播院系师生的全覆盖;鼓励其他专业学生选修,提高全媒体时代高校师生的新闻媒介素养,加强对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不断坚定“四个自信”。支持各相关高校指定专人负责大讲堂的教学组织,开展学习、交流、研讨、培训等,确保大讲堂课程落地落实。

(四)及时巩固建设成果。要系统总结大讲堂开展以来在组织制作、推广使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探索形成机制、形成体系。要广泛调研高校和新闻单位开展大讲堂的特色做法,深入了解广大师生的学习体会和编辑记者的授课感受,探索形成多种形式的工作成果。要适时开展新闻传播院系教师交流培训、教学观摩等,推广大讲堂课程教学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大讲堂切实取得实效。

二、组织实施

(一)大讲堂以年度为单位开展,由教育部、中央宣传部、中国记协共同统筹组织,高校新闻传播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具体实施。

(二)教育部主要负责支持和指导教指委工作,推进全国高校的大讲堂教育教学等。中央宣传部主要负责审定大讲堂的年度主题、授课人员和讲授内容等。中国记协主要负责协调授课人员、协助审看讲授内容等。

(三)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宣传部门和记协要加强协同,组织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高校和新闻单位实施好大讲堂。各相关高校负责讲授好、学习好大讲堂课程等。各相关新闻单位负责推荐、支持和保障本单位编辑记者参加大讲堂建设等。

(四)教指委主要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制作视频课程、开展教师交流培训、凝固工作成果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大讲堂的重要意义,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大讲堂长效机制,推动实现制度化、常态化。

(二)强化责任。各单位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大讲堂课程的组织建设和推广使用等工作,将生动的新闻传播实践转化为优质的新闻传播教育教学资源。

(三)加强保障。各单位要统筹资源,加强在政策、人员、条件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要加强大讲堂课程的共建共享共用,及时将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

联系人及电话: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乐斌、杨华杰,010-66097823;高校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冷爽、王晓红,010-65783304、65783311。

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中国记协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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