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部署,今年6月以来,市纪委在全市开展“酒桌办公”问题专项整治,集中纠正和查处党员干部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三起“酒桌办公”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全椒县马厂镇党委原副书记胡明龙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7年10月,胡明龙接受马厂镇喻河村党总支副书记、组织委员叶某某宴请并饮酒;2018年3月,胡明龙在入户开展扶贫工作后,让马厂镇方岗村综治专干饶某某宴请自己并饮酒;胡明龙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胡明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定远县连江镇副镇长张书宇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6年7月,张书宇在为某企业协调处理土地纠纷和矛盾的过程中,多次接受企业负责人颜某吃请;2018年春节期间,张书宇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白酒3箱;调查期间,张书宇主动退缴了违纪所得。张书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天长市石梁镇财政所副所长赵士明、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曾庭月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18年1月16日(星期二)中午,赵士明、曾庭月接受蔡河村王某某宴请并饮酒,下午上班时被镇作风办工作人员发现。赵士明、曾庭月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工作日午间饮酒,不仅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也有损党员干部形象。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自觉遵守纪律规矩。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十届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滁州市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确保“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