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滁州市人大机关驾驶员张久宝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1月,张久宝多次使用单位公务用车上下班或办私事。经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立案审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给予张久宝党内警告处分。
二、滁州市广播电视台驾驶员刘均三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2月21日,刘均三在春节公车封存期间,私自将单位公车从封存地点开出用于办私事等。经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立案审查,市广播电视台党委给予刘均三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