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安徽省监察委员会、中共滁州市委批准,中共滁州市纪委、滁州市监委对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办事处党工委原书记赵诗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赵诗源违反组织纪律,在社区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赵诗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宗旨意识,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滁州市纪委常委会、滁州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并报中共滁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赵诗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