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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关于两起诬告陷害、反映不实典型案件的通报
作者: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9-02-01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为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现对两起诬告陷害、反映不实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一、凤阳县委书记徐广友受到恶意诬告陷害问题。2017年7月,徐广友同志拟任县委书记考察公示期间,凤阳盛源米业公司负责人王正标和淮南满汉公司负责人张书祥为获得非法利益,先后3次实名举报徐广友同志不守政治规矩、胆大妄为、涉嫌违纪违法、阻扰企业合法办证经营等问题。经查,王正标、张书祥等人通过串标非法获得凤阳县马山矿的采矿权,徐广友同志为防止巨额国有资产流失,多次阻止采矿权办理。王正标、张书祥伺机报复,诬告陷害徐广友同志,现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明光市古沛镇耿庄村党总支书记李新站受到诬告陷害问题。2018年6月,该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李延寿因盗采矿石被取消候选人资格后,为泄私愤、谋取非法利益,编造录制李新站贿选的视频,并先后3次以视频为证据向安徽省委组织部、明光市委组织部、古沛镇党委进行举报,恶意诬告陷害、敲诈勒索。李延寿还有其他违法犯罪问题。2018年9月,李延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诬告、错告、反映不实会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对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坚决维护信访举报的严肃性,对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和正名,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体现市委、市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厚爱。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建立容错纠错、澄清保护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用纪律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加大对诬告陷害、打击报复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恶意中伤、散布谣言和不实消息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让别有用心者受到严厉惩戒,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公民权利,客观公正反映问题,真正对组织和同志负责,支持、保护、鼓励担当者,让他们撸起袖子加油干,用新作为激荡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