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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作者:安徽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6-03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一、明光市盛禾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长江、苏巷分公司兼大郢分公司原经理许永斌失职渎职等问题。2019年,时任盛禾公司董事长陈长江在稻谷市场化收购中玩忽职守,擅自决定借款用于收购,未经核实收购进度,将资金下拨给苏巷分公司、大郢分公司。时任苏巷分公司兼大郢分公司经理许永斌违规将收购资金转入私人账户,且未对资金实际使用和安全采取监管措施。同时,陈长江对已发现的粮库安全隐患心存侥幸,未采取相应措施,造成稻谷起热变质。此外,陈长江、许永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4月,陈长江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许永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调整其退休待遇。

二、全椒县发改委(粮食局)安全仓储建设股副股长彭标、县财政局原经济建设科科长朱图服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3月,时任县农委(粮食局)行业管理股股长彭标、县财政局原经济建设科科长朱图服2人在负责2016年省级粮油产业化项目申报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彭标将不符合条件的滁州市某米业公司作为申报对象上报,朱图服对申报材料审核流于形式,致使47万元国家项目资金被骗取。2022年3月,彭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图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企业违法所得已追回。(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