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战国时期卫国人,姓公孙氏,名鞅,又名卫鞅,战国时期伟大的思想家、改革家。初仕于魏国,因得不到重用,后逃至秦国任官。他的主要思想集中反映在《商君书》。商鞅认为,“治法明,则官无邪” 。《商君书》也说:“为法而去法令,犹如无饥而去食也,无寒而去衣也”,“官吏是执法的工具,执法是官吏的唯一标准”。因此他提出“尽公不顾私,内不阿权贵,外不偏私远”的清廉为政作风而被后世赞颂。廉洁政治,就要以老百姓为重,为老百姓谋福利,同时还要看清时势,不因循守旧,只有顺应时代发展变化,才能造福于民众。
商鞅极力推行法制,他认为,治理国家并非只有一种方式。只要是能为国家谋利的政策,就不用去效法古代。商鞅抨击“法古”、“循礼”的保守派,他说:“夏商周三代正因其礼各不相同,才称王天下;春秋五霸正因其法各异,才称霸诸侯”。“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废井田、开阡陌”。商鞅先后两次进行变法,他的这种思想,反映了他注重实际,因时而变的锐意革新进取精神。
据《商君书•开塞》中记载,商鞅说:明君治国,应注重工作效率,办事要迅速果断,不能养成拖拉推脱的作风。当天政事若能当天处理完毕,国家就能统一强大;当天政事要是隔夜处理,国家就会日渐削弱。商鞅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能提出官员为政练达明快的思想,是十分不容易的。
商鞅的廉洁政治思想不仅考虑到人民的利益,同时他也没有忽视国君的需要,在其变法中提出的一些以功受爵,奖励耕战等具体措施,严重影响了旧贵族的既得利益,从而遭到打击报复,但商鞅刚正不阿,不顾私利,痛斥权贵,至死坚持其变法的主张,反映了他为政清廉的高尚气节。他的思想既能安抚人民又能够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对后世有着深远的意义。
商鞅变法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富国强兵是其必然的目标选择,而为达到富国强兵的政治目标,商鞅选择了以法律和军功为成功的手段,而最终归纳为以帝王为中心的权力机制,以功德为分配机制的社会差序格局,以及获取社会地位的人人平等机制所构成的一个新型平民政治模式。
王子曰:比起个人注重操守廉洁自律而言,能够为国谋长远,为民找出路,大概是最大的德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