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曰:“俸金外皆赃也”,在腐败成为官场积习的清代,有一位官员敢于发出这样的宣示并真正说到做到,因为不向上官送礼而罢官而去,其人其言其事虽小,但恰似暗夜中微弱的一道光芒,虽然感觉遥远微弱,却能划破那漆黑的天空,让人看到些许光明和希望。这个官员就是清代的李皭。
据《清稗类钞》记载,清人李皭曾出任福建将乐县县令,其上任时就对家里人立下规矩,他说:“在官,俸金外皆赃也,不可以丝毫累我。”用现在话说就是“只要我在官位上,那么,俸金以外都是赃,你们不可以有丝毫的巧取、贪得,那样会影响我的名声。”
他为官期间经常去乡村,考察民情,对乡民们问寒问暖。到了村里也不摆架子,甚至任由村中牧童、妇女都围坐在他周围,他和村民谈心,引导乡民们孝亲向善,诚恳得就像是一家人。他出任仅一年,全县的人都受到感化,他管辖的范围内竟然没有盗贼,法庭内也几乎没有了鞭扑声。
在官府的院子里,有两棵桂花树,在花苞刚刚开放时,李皭就指着桂花说:“这也是官家的东西,擅自折花的人,必定会受到惩治。”从此,他家里的人,不敢摘桂花。
有一次,他外出执行公务,随从的仆人,摘了路边的一个橘子,李皭回头发现了,斥责说:“岂能容忍从你开始破坏法规!”说着,下马把那仆人打了一顿,并命令他偿还橘子钱。
他在将乐县任职三年,百姓人人钦仰,当地做到了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但是,在清代官场,想独善其身是不可能的,他的上级暗示要送礼。李皭不低头不顺从,坚决不向上司送礼,因为他也没有礼可送,其结果是:“居三年,上官有索馈者,无以应,遂去官归。”他不顺从贪婪的上官的意志,结果只能是丢了饭碗回老家。老百姓称赞说他是:“另一位陶渊明啊!”
即使在今天,把“俸金以外都是赃”作为标准,在现实中没有法律规定,大多数是难以做到的,这是一种非常高的标准,如果不是对自己名声有着及其高的期盼和及其严格的自律,是难以做到的,因为做到这点,就意味着自己连带家人要长期以清贫为伴,要舍弃大多数物质享受,在那样的年代,还要承受上上下下把自己当作傻瓜一样看待的眼光。
如今,国家鼓励共同富裕,无论老百姓还是干部,都可以在法律的保护下,获得劳动收入,获得投资收入,获得资产性收入,只是干部多了一个定期向组织上进行个人财产申报的义务。现在提“俸金以外都是赃”并不是要大家有样学样,人人达到这么高的境界,只是提醒官员,在做人做事做官上,要有所追求,有所自律,有所敬畏,当大家在思想深处把该得的和不该得的划出“内”和“外”,有明确的界限感,行动上自然会达到孔子所说的那样“不逾矩”的状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