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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课:林孝泽“不用官烛于私室“
作者:王冬老师廉洁课     发布时间:2022-10-10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王子曰: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灭官烛看家书的故事,其流传甚广,王子在前面廉洁课也有提过,在宋代再次出现一位注重小节,坚持“不用官烛于私室清介之官,这就是林孝泽,值得一提的是,他的哥哥林孝渊也是当时比较著名的清官,兄弟清名闻于一时,传为佳话。

     林孝泽(1089-1171),字世傅,宋兴化军莆田(今福建莆田)人。史称其敏于为政,既清且惠,其严不可犯

     《兴化府志》记载,林孝泽担任广东市舶司提举时负责对外贸易事务,有个外国商妇蒲氏的儿子因违反了朝廷的贸易法货物被扣押。蒲氏拿着海外奇异珍宝到处贿赂求情,甚至找到了皇帝的侍从,林孝泽说:过去三佛斋国(苏门答腊古国)因不按规定时间前来请求进贡,清明的君主尚且谢绝,并遣送使臣回国。如今因一位商妇,要使朝廷废弃已实行二百年的往来贸易成法,怎么可以呢?“于是向朝廷上书力争,坚持不予放行。后来,他转任广东转运司判官,协助转运使处理一路(宋时的省)财赋收缴转运,以及督察地方官吏事务,在他手上郡县官员因贪赎失职而被解除职务的有数十人,可见其治吏之严。

      不用官烛于私室的故事发生在任职漳州时。《漳州府志》载:”()孝泽至州,值边戍还家,索添支钱,噪堂下。()孝泽曰:若辈胁太守,欲反耶?太守可杀,添支不可强取。令还回营,置为首者一二于法。遂皆帖服。()孝泽居官清介,物无所取,虽官烛不以私用。人信其廉。"

      这说的是他在漳州知州任上,他的前任因贪污去职,留下的风气很坏。下边的官员拼命搜金藏银,买田置地。府衙的役卒有样学样,常常顺手牵羊,把府衙里的办公用品如笔墨、纸张、蜡烛等带回家去,林孝泽决心制止这种陋习。“一夕视事竟,有持烛送至内,孝泽曰:‘此官烛也,何可用之私室!’亟命持去。”有一天傍晚,他办公结束回住所,属吏拿着火烛送到室内,林孝泽说:这是官府使用的火烛,怎么可以用在私室?”急命拿走。《八闽通志》赞道:清介特甚,至不用官烛于私室。" 《后汉书》曾记载,东汉扬州刺史巴祗夜与士对坐,处暝暗之中,不燃官烛,林孝泽此举是在效仿古仁人啊。

      林孝泽的哥哥林孝渊也是当世清官,林孝渊,字全一,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后来出任宰相的同榜进士王黼屡次派人来邀他去京相见,并传话承诺:“你来了后可以得到要职!”,这有点”苟富贵勿相忘“的意思了,林孝渊在这诱人的邀约面前拒绝”捷径“,回道:“我听天由命罢了。”最终,林孝渊按正规的官员选拔渠道和正常的官员任用规格担任了建州通判。他在任上拒贿革弊,绥靖安民,获得好评。靖康年间,林孝渊改任海上丝绸之路上的繁华港口泉州的通判,一日,负责查验货物的官吏,按照惯例拿回来一盒香料龙脑。林孝渊高声说:“公则官物,私则商货,何例之有!随后命令将龙脑收归官库。这公私分明的做法显然也影响着弟弟林孝泽。

      王子曰:大诗人杨万里是林孝泽儿子林枅林子芳的上级和好友,在著名的《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里留下了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千古佳句,也许正是有这层关系,杨万里慨然为林孝泽写下墓志铭,称赞其为人居官廉洁如水似玉。大诗人刘克庄的母亲是林孝泽的孙女。

     王子记得看过这样一篇文章,说的是有位班主任老师要开新生班会,规定每个学生从家里带信纸来,结果绝大多数学生带来了有单位抬头的信纸,这位老师就此教育学生,以后用信纸要自己买,不要占公家便宜,禁止用公家信纸写作业上交,王子对这篇文章记忆深刻,因为这是一堂别开生面的廉洁教育主题班会,班主任能从惯见的现象中看出学生的家风问题,并联系到廉洁品德教育,可谓用心良苦!一支蜡烛、一张信纸等看起来都是不值钱的小物品,拿回家似乎都是小事,但是从育人的角度,事事是教育,防微杜渐,从小事抓起的廉洁教育切不能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