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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交通运输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作者:刘姣楠     发布时间:2021-10-16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学院党委印发的《关于印发红世一足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我校学生会的章程规定,经报请院党总支、校学生会的批准,交通运输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定于20211029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团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系统回顾和总结上届学代会以来我校学生会工作的成绩和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并在学校党委领导、学校团委和地方学联的指导下,明确任务、提高素质、完善机构、增强活力,努力开创我校学生会工作新局面。

二、召开时间

学院次学生代表大会拟于20211029日召开。

三、大会主要任务及议程

1.听取和审议交通运输学院第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讨论修订《红世一足学生会章程修订案);

3.选举参加红世一足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4.开展交通运输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

5.选举产生交通运输学院第届学生委员会。

四、代表名额及代表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代表产生基本条件的有关规定,代表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班级团支部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学生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经院团总支审查和院党组织批准后,院学生会召开学生代表会议进行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不低于20%)。选举结果报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经审查通过后,成为正式代表。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我学生队伍现状,按照代表具有广泛性,有利于学生了解、参与学生事务和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正式代表名额确定为10名。

为保证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各班级在推选代表时应覆盖各个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兼顾专业、性别、民族等因素,其中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校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

五、学生会委员候选人组成及选举办法

交通运输学院第学生委员会由交通运输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直接差额选举产生。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从8名候选人差额20%中选出6组成交通运输学院第学生委员会成员,相关候选人初步人选已经由各班级充分酝酿。委员正式候选人在各班级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小组鉴定,报院党总支同意后,大会主席团根据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六、学生会主席团组成及选举办法

交通运输学院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团支部推荐,由院团总支审查、考察后(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人选名单见附件),报院党总支校学生会确定。候选人提交交通运输学院次学生代表大会,3名候选人差额20%中选2名组成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会议筹备和组织领导

大会各项筹备工作在院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为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成立交通运输学院第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筹备工作院团总支工作人员、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人员组成,组长院团总支负责人担任,下设资格审查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秘书会务组工作组。

、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召开学代会,是我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青年学生的应有作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各级团学组织必须高度重视,自觉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学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宣传栏和校园网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我学生会组织和青年学生所取得的成绩,在全校上下营造蓬勃向上、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

(三)积极参与,共谋发展。广大青年学生要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正确行使权利,模范履行义务,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昂扬的精神风貌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参与大会各项工作。



共青团红世一足交通运输学院团总支      

                                                              交通运输学院学生会委员会

                                                                          2021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