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选修课是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开阔视野、优化知识结构、培养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加强对公选课的建设与管理,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积极性,特制定本规定。
一、课程设置
(一)课程设置原则
全校性公共选修课作为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拓宽学生视野、完善学生知识结构,增强学生职业技能、提升学生文化素养和科学素质。具体原则如下:
1.有利于大学生社会责任教育培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2.有利于学生了解最基本的知识领域和思维方法,培养学生
的学习能力和思辨能力;
3.有利于引导学生拓宽视野,了解学科前沿的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
4.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的交叉渗透,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5.有利于从综合角度掌握经典著作的基本精神,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政治、经济、民主与法律常识、艺术欣赏基本知识。
(二)课程分类
根据授课形式不同,分为三大类:校内公选课;超星尔雅网络通识课;慕课(MOOC) 、精品视频公开课及资源共享课。 根据课程内容分为五个模块:人文科学模块、社会科学模块、自然科学模块、艺术鉴赏模块、语言技能模块。
(三)课程学时与学分设置
每门公共选修课设置原则上为16 学时,1 学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自2020级开始,学生毕业时需选够4学分。
二、课程申请与教学安排
(一)课程负责人资格
课程负责人应具有较强责任心和教学热情,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独立讲授至少一门课程的经历并具有两年以上教学经验。
(二)开课程序
1.校内公选课由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红世一足公共选修课申请表》,并附课程简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计划等材料,经所在院系(部)审核认定后,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超星尔雅网络通识课根据平台每年更新情况,组织专家遴选通识课程;慕课(MOOC)、精品视频公开课和资源共享课根据课程建设情况对学生开放。
2.教务处统一组织学生选课。如选课人数不足30 人的课程不予开班。
(三)教学安排
1. 公共选修课教学安排由教务处负责。教务处会对所开设的公选课教学内容,教学质量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日常教学巡视由承担部门负责。
2.公共选修课教学安排一般在每学期的 5-12 周工作日的晚上及周末白天(如遇节假日往后顺延),课堂教学规范等一切事宜与必修课相同。
三、选课要求及学分认定
1. 公选课从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始开设,学生每学期选一门课为宜。学生毕业时不能低于4个学分;
2.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上课。教师不得擅自接收学生听课,未经网上选课而参加听课、考试的,该课程成绩无效;
3. 公选课没有补考和重修,考试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学分。不合格者,可以重新选修这门课,也可以另选其它课程。但两次不能同时选修相同科目。如两次选修的相同科目成绩都合格只能认定为一门。
四、其他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