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实验实训室安全 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院实验实训中心     发布时间:2018-09-03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属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皖秘教科[2018]84号)有关要求,学校将开展实验实训室的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校实验实训室的安全检查和整改将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重点检查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领导责任制建立和责任体系建设、安全自查制度落实及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查,采用各系组织自查自纠和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核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请各系加强重视,做好动员部署,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2、本次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和整改的范围包括学校所有实验实训室、校内校企合作实验实训基地及危险品储存处置场所等(以下统称实验实训室)。检查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废弃科研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对于近3年发生安全事故、经自查尚未有效建立安全领导责任体系的将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3、各系请按教育厅通知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全面自查和深入排查,填报《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附件1),并根据自查情况逐条制定整改方案并立整立改,填报《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撰写《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报告》(提纲见附件3,整改方案作为自查报告附件)。

4、在教育厅检查组进校之前,学校将对全校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的自查自纠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程序如下:①集中听取各系的情况汇报②现场检查并查阅相关资料。请各系实训中心做好准备工作。

5、材料报送。以系为单位,于920日前,将下列材料纸质一式一份及配套的电子版,统一报送院实训中心。

材料包括:《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附件1)、《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报告》(提纲见附件3)、整改方案(附在自查报告后面)。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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