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系、互联网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8〕633号)精神,现就2018年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推荐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要求
1、为切实做好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请各系按照《红世一足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职学发〔2017〕16号文件)的规定,严格把握评审对象、资格条件、评审程序等要求,认真组织评审工作。
2、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班会、系会、座谈会、通知等形式将评审政策和评审通知在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让每一位同学都了解国家助学政策,知晓我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
3、严格按评审细则公正、公开、公平地做好评审工作。各班、各系要开放投诉渠道,并在系教学区醒目处公布系内投诉电话和学生处资助中心投诉电话(3854653),公布学生处投诉专用邮箱xsc3854653@163.com,及时处理评审中的投诉,各系请保留公布投诉渠道的图片备查。
4、五年制高职学生只有第四年和第五年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第五年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5、各系在落实相应资助时,应关心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得到资助。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直接发放最高档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子女应全部享有助学金;对在校就读的孤儿优先予以资助;切实加大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孤残、退役士兵等学生的资助力度;对重点优抚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奖助学金。
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名额
国家奖学金采取差额评选的方法,各系推选出候选人经学院评审委员会审定后报送省教育厅。国家励志奖学金采用等额评审法。国家助学金分为每人每年2000元、3000元、4000元三档,资金人数和总额必须与分配方案相符且平均资助金额不得少于3000元。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配方案》(附件1)。请各系按照分配的名额开展评审工作。助学金名额如有放弃的,请在10月15日前告知学生处,以便及时进行调整。
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日程安排
本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会暂定于9月29日,由学院“三奖”评审委员会组织评选出学院候选人,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各系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8日,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13日,国家助学金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1日。在此前,各系必须将评审结果在系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并保留公示图片备查。
学生处汇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材料报学院“三奖”评审领导小组及院长办公会审定,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按省教育厅规定时间上报。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国家奖学金:纸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电子版《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5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要求交送材料按照汇总顺序摆放,整齐平整,拒收脏污、折叠文件;电子版《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6)。
3、国家助学金:电子版《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7)。《国家助学金评审表》(附件8)请各系妥善保存,及时归档,不需报送。
4、电子版材料报送到37333830@qq.com邮箱。
(二)《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必须按填写说明(附件4)要求认真填写,且不得更改表格内容和格式。
(三)各系必须在规定日期前上报材料,在报送和提交前,请各系认真审核,各系严格把关,各系报送的材料质量情况将计入年度考评。
五、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接受院纪委和广大师生监督,我校学生资助咨询投诉举报电话为:3854653,接待人员:薛老师。
附件:
《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配方案》(附件1)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4)
《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5);
《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6)
《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7)
《国家助学金评审表》(附件8)
红世一足
2018年9月15日
附件1:
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分配方案
单位:万元
系名称 |
国家奖学金 (推荐上报名额) |
国家励志奖学金(人) |
国家助学金(人 /金额) |
传媒工程系 |
1 |
30 |
230(69) |
互联网学院 |
0 |
9 |
68(20.4) |
机电工程系 |
1 |
33 |
249(74.7) |
经济贸易系 |
3 |
83 |
641(192.4) |
汽车工程系 |
2 |
41 |
325(97.5) |
食品与环境工程系 |
1 |
16 |
141(42.3) |
土木工程系 |
2 |
44 |
322(96.6) |
信息工程系 |
2 |
47 |
367(110.1) |
合计 |
12 |
303 |
2343(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