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贯彻教育部、安徽省高校工委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工作通知精神,落实辅导员进驻宿舍制度,维护学生学习生活秩序,推进我院学风建设和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根据学期工作部署,经研究,自2017年2月12日安排辅导员夜间值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值班时间:当天19:00至次日上午7:00。
二、值班安排:男值班室设在7105寝室,女值班室设在1100寝室,值班记录本分别在1号楼和7号楼宿管员值班领取、交接;各系可根据情况安排辅导员第二天上午调休。
三、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宿舍区,值班期间电话需要保持畅通。
2、值班辅导员需掌握公寓内学生住宿分布情况,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填写值班记录,并及时向学生处汇报公寓异常情况。
3、辅导员当值要主动关心学生,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情况,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并做好公寓内学生学习、休息秩序等的巡查工作,配合宿管人员搞好宿舍管理工作;纠正学生不良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或通知其相关系部。遇到突发事件,值班辅导员应第一时间到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进一步升级、扩大,要迅速向学院值班领导、学生处和相关系部汇报,并做好情况记录等工作。
四、其他: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应首先报告本系书记,在系内人员中调换;如无法调换需报告学生处协调。人员调换需书面报告学生处备案。
五、院学生处将对辅导员值班工作进行考核,对于脱岗、缺岗人员,将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特此通知。
附件: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思政教育进寝室”辅导员夜间值班表
学生处
2017年2月11日
【附件下载】:
128523732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