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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院安排,今年清明节将于4月2日—4日放假。为了加强清明节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根据院领导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清明节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遵照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清明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要本着对学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早安排、落实相关工作措施,把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作为节日前重要工作之一,切实做好假期学生的安全教育、文明祭祀工作。
二、要在放假前对学生开展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工作。清明节是本学期第一个假日,通过开班会、年级会、走访寝室等形式,结合部门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对学生提出明确要求,强化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要做好假日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班主任、辅导员要主动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情况,指导学生安排好假日生活,对经济困难学生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四、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并要求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保证通讯畅通,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迟报或漏报;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情况,做好假日相关的安全防范工作。
五、严格学生请假和销假制度。做好学生去向登记工作,严禁学生擅自离校或逾期不归。对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或虽请假但未按期返校销假的学生要继续跟踪联系,做好家长的沟通、联系工作,并查明原因,及时上报。辅导员要对学生假期去向、联系方式等进行逐一登记。
六、假期结束要及时对学生返校情况进行排查。于4月5日上午9点前将学生返校情况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综合楼717)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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