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技师学院:
根据学院安排,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7日,共7天。为认真做好国庆阶段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安全教育工作
各系院要在国庆节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全员性安全稳定专题教育,向学生阐明安全稳定的重要性,做好防火、防盗、防骗、防人身伤害、防交通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杜绝各类安全稳定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节日期间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
二、思想教育工作
1、各系院要在放假前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要关心节日期间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深入学生宿舍,把握思想动态,了解实际情况,及时处理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
2、要积极教育和引导学生正确表达爱国热情。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对学生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梳理,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要关注网络信息,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置;要密切关注学生特殊群体,对困难群体要给予关怀帮助,对有心理异常的学生要重点跟踪,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学院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学生安全和学校稳定。
三、宿舍管理工作
各系院要组织学生工作人员,在走访、交流、座谈的基础上,认真排查学生宿舍安全隐患,营造健康、和谐的假期生活氛围。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严禁夜不归宿、外宿晚归、留宿外人、违章用电、抽烟酗酒及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带入宿舍等。
四、请销假与离校登记
各系院要严格请假销假制度。要求节日期间离校的学生到辅导员处登记,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注明离校时间、去向、联系方式、随行人员和返回日期,并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各系院对离校学生要登记造册,并督促按时返校。对于不请假离校、提前离校、不按时返校又未续假的学生要按规定严肃处理。对于个别学生确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须经所在部门分管领导批准;且辅导员、班主任要做好记录。
五、集体活动管理
1、节日期间,原则上不允许组织各级各类校内外集会活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开展活动的,必须按规定向学校申报活动方案,并经系、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旅游者,要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2、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生活管理工作。要组织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度过一个愉快充实的节假日。
六、假期值班与信息报告
各系部要切实安排好假期值班和巡查工作,建立节日信息网络,并确保通讯畅通。如有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着手处理,并将情况报告有关职能部门及学院领导。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七、节后返校
1、假期结束,各系部要开好收心班会,及时清查学生返校情况,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应及时与学生或家长联系,了解情况,并督促其尽快返校。对无故逾期返校或者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未返校的学生,要依据校纪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2、各系部于10月8日上午10:00前将未返校学生人数及相关学生的具体情况报学生处宋春霞老师处。电话:3854656.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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