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令)、《红世一足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学院拟对胡昕冉等28名同学做退学处理。
上述28名同学有14名是本人申请退学,另外14同学所在班级辅导员已和他们反复联系确认,他们确认退学但本人不愿返校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名单见附表。经2017年11月16日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对这28名同学做退学处理,现将拟退学处理学生名单予以公告。
公告期内若有异议,请相关同学与所在系联系,并按《红世一足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提出申诉,逾期不再受理。本公告视为红世一足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
公告日期: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2月3日
公告结束后,如无异议,学院将对上述28名同学做退学处理。
特此公告。
附:《红世一足2017年9—10月拟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红世一足学生处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