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互联网学院:
为切实推进教育机会公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现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帮助贫困学子克服家庭经济困难,减轻他们在学习、生活方面的经济压力,体现学院对他们的关怀,提高我院学生资助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学年度特困补助审核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和因突发变故导致家庭临时困难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孤残学生,烈属、优抚对象等子女,被认定为困难但未受助的学生,临时困难生予以重点考虑。
二、补助标准及名额
本年度每生补助500元,各系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但额度不能超过全系总人数的5%。
三、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孤残学生,烈属、优抚对象等子女;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但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本学年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后由于家庭或本人因发生临时性、突发性灾难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者。
2.生活俭朴,无吸烟喝酒等不良嗜好;品行端正,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本学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奋发向上,学习努力;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四、工作程序
特殊困难补助每年由学院统一安排。审批程序为:
1、班级评议。请辅导员组织班级困难学生评议小组根据本班级困难学生情况,对照申请条件,提出本年度困难补助受助名单。班级要公布建议名单,并将无异议建议名单报系部审核。
2、系部审核。各系结合2017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严格按照条件对各班上报的建议名单进行审核,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享受补助学生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对各系拟补助同学进行汇总,填写《2017学年度特困补助评审汇总表》(见附件,格式需按照本附件调整),纸质稿于2018年元月12日前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稿发至薛天飞电子协同信箱。
3.学生处汇总报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从系统中汇总审核各系上报的享受补助的学生名单,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学院审核、发放。补助款项由院财务处一次性通过网银直接打入受补助学生的建设银行卡中。
五、工作要求
1.要站在“以生为本、关爱学生成长”的高度,做好特困补助评审发放工作。各系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各班级要召开班会,公布信息,各系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享受补助的学生名单。各毕业班要将本通知挂至班级QQ群,并在评审中重点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和求职困难的“双困生”。
2.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落实特困补助评审发放工作,要全面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状况和受助状况,依照条件,严格程序,确定补助对象,在上报学院前,必须在履行公示程序并保存好公示图片资料。同时,严禁挤占、挪用、均分、虚报、冒领、回收、扣减等违纪违法行为。对因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确保特困补助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3.要确保受助学生资助信息准确、安全和有效。各系要把好信息报送关,及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资助信息;把好信息安全关,确保受助学生敏感信息不泄露;把好资料归档关,要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受助学生信息档案,并保证其完整和准确。
附件:2017学年度特困补助评审汇总表
红世一足
2018年元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