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落实《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19〕1号)文件精神,我校已于2019年1月14日制发了《关于做好我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校政学函〔2019〕1号),并于2019年1月16日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此项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目的
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支撑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
二、核准和补录对象
我校注册学籍、暂缓注册、保留学籍、休学学生。
三、核准和补录信息
具体核准信息项、补录信息项见《关于做好我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校政学函〔2019〕1号)。
四、时间安排
补录信息采集:各班级于2019年1月24日前采集补录信息,2019年2月25日各系(学院)将补录信息报学生处学籍科。
信息核准:各班级于2019年1月24日前组织学生登录学信档案核对核准项信息。
学生确认: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后,各系(学院)组织学生对信息核准和信息补录情况进行签字确认。
材料上报:各系(学院)于2019年3月1日前将增加了补录项字段的学号数据(电子档)和学生确认情况(纸质和电子档)报学生处学籍科。
补录信息报送:学生处学籍科整理各系(学院)上报数据,于2019年3月5日前完成补录信息报送工作。
五、工作要求
做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各位同学及时核准信息,并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配合学校及时补录学生父母信息。
学校正在积极联系保留学籍和休学的同学,请这些同学看到通知后,主动和原所在班级辅导员联系,及时完成核准信息和补录信息工作。
学生处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