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函件《关于<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的补充通知》,为进一步扎实做好我校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维护学生切身利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请各教学院部根据相关材料填报要求,迅速开展摸排和数据填报工作。本次填报可继续填报申请学年为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的退役士兵学费减免和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的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数据,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
二、填报要求
(一)9月份已经填报过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的退役士兵学费减免的,本次不用重复填报。如有要补报的,再填写《本专科TYSB学费资助名单信息》。
(二)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在校的所有退役士兵,包括退役复学、退役入学及2021级社招新生中的退役士兵,均填报助学金,填写《TYSB助学金填报》。
(三)9月份已经填报过2019-2020学年秋季学期、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四个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数据的,本次不用重复填报。如有需要补报的,再填写《TYSB助学金填报》。
三、注意事项
退役士兵基本信息填报将直接影响退役士兵的学费减免和后期针对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补发。此次学费资助填报是对2019年和2020年招收的退役士兵学费减免进行的最后一次补报。
各教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位退役士兵(特别是社招学生),告知学生相关事项,确保一个不漏,并保留通知记录(必要时可要求学生签名确认通知事项已知晓)。
此次填报时间紧,任务重,还请各教学院部克服困难,应报尽报,及时填报,准确填报;同时严禁虚报冒领,如有弄虚作假、迟报漏报,将依据有关规定追责。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