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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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8-12-06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部门:

按照市创建指挥部常务指挥班子调度会有关会议精神和学校文明创建工作推进会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学校文明创建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文明创建指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12月10日-12日。

二、工作目标

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和文明校园测评体系,以提高师生文明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为目的,把握时间节点,对照标准整改,全面落实创建任务,进一步提高师生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统筹部署、有机衔接。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师生员工齐动员,形成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二)明确任务,强化督查。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将任务具体化,并在人、财、物等各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各部门要将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学校将对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对任务未完成及工作不达标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四、自查工作安排

组号

牵头领导

检查内容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第一组

刘树俭

教学楼及教室环境

团委

信息工程系

第二组

吴大明

学生公寓环境卫生

学生处

基础部

第三组

杨华龙

校园环境、食堂及生活服务设施、场地

总务处、后勤公司

土木工程系

第四组

江洁

实验实训环境卫生

实训中心

经济贸易系

第五组

陈学军

校内车辆停放及楼道消防设施等检查

保卫处

传媒工程系

第六组

穆松

行政办公区域环境及学生调查问卷

招生就业处、办公室

食品与环境工程系

五、检查反馈

各责任部门加强对检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并将检查反馈情况(含检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书面报告(具体格式见附件)于2018年12月12日下午四点前,报送校宣传部8111办公室。

校党委宣传部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