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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世一足2014年自主招生章程(拟)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3-07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关闭】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办〔2014〕2号)的文件精神,为确保2014年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我院认真总结去年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性质

红世一足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学生在校完成规定的课程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学历证书。

第三章  学校概况

红世一足成立于2002年6月,为安徽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院占地面积1140亩,教职工612人,全日制在校学生1.3万余人。学院有机电系、信息系、土木系、经贸系、艺术系、生化系、汽车系、基础部、技师学院和成人教育学院等十个教学单位,学院以高职教育为主,同时根据滁州市地方经济社会建设需要积极开展中职教育、成人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等工作。

学院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初步建成了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充满活力和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专业群,设置高职专业51个,涉及装备制造、家电、汽车、化工等滁州市支柱产业,其中,建有中央财政扶持的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专业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建有机械加工、数控技术、计算机软件开发等9大实训中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1亿元。。

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先后2次(2008-2009年度、2010-2011年度)被安徽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5年至今学院连续被评为“安徽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安徽省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2012年被安徽省教育厅命名为“省级创新创业示范校”,2012年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被省人社厅命名为“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第四章  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

在安徽省内招收已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和参加2014年我省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相应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

  • 拟招生计划(最后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1.面向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招生400人。分专业计划如下:

 

专业

总计划

文科计划

理科计划

学费(元)

1

园艺技术

40

20

20

3900

2

建筑工程技术 

60

30

30

3900

3

计算机系统维护

40

20

20

3900

4

会计

70

30

40

3500

5

机电一体化技术

50

20

30

3900

6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60

30

30

3900

7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40

20

20

3900

8

应用电子技术

40

20

20

3900

合计

400

190

210

 

 

    2.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计划招生400人。分专业计划如下:

 

序号

专业

招生计划

招生科类

学费(元)

1

建筑工程技术 

70

土木水利类

3900

2

应用电子技术

30

应用电子类

3900

3

机电一体化技术

50

机械类

3900

4

机械设计与制造

50

机械类

3900

5

计算机系统维护

60

信息技术类

3900

6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0

土木水利类

3900

7

园艺技术

30

园林类

3900

8

会计

80

财经商贸类

3500

合计

 

400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资格与条件

1.具有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安徽省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2014年安徽省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安徽省应、历届中职毕业生。

2.在校期间遵纪守法、无违纪记录,成绩合格。

3.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报名网址:http://www.czc.net.cn

报名咨询电话:0550-3854668   3854669   3854670   3854671

三、考试形式

1.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测试

考生测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600分)+技能测试分(150分)+政策加分。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笔试方式,测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600分。测试内容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应掌握的基础文化知识以及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等。技能测试根据相应专业基本要求采用面试和动手操作方式进行,测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150分。

2.对中职毕业生的测试

考生测试总成绩=综合素质分(满分600分)+技能测试分(150分)+政策加分。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笔试方式,测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600分。综合素质测试内容为中职毕业生应掌握和具有的基础文化知识,综合职业能力,以及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能力等。技能测试根据相应专业基本要求采用面试和动手操作方式进行,测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150分。

3.政策加分

第一,地、市教育局和人社局举办的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总分加50分。

第二,获地、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干”称号者,总分加50分。

符合政策加分条件下的考生必须出具原始证明材料,并对所出具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4.免试入学

第一,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第二,近两年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高中阶段获省级体育比赛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近两年参加重大国际比赛,比赛获前六名及运动健将和一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第三,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第四,由各普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中专和中技学校校长根据学生在校期间表现,进行实名制推荐(提供详细的推荐材料),经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评议确定免试入学学生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5天。实名制推荐学生总数不超过40人。

第五,具有高中毕业及同等学力的退伍军人。

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必须出具原始证明材料,并对所出具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四、自主招生时间安排

1.2014年3月1日—4月10日考生报名。

2.2014年4月10—15日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在红世一足校园网上公示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考生登陆该网址查询。

3、2014年4月16—19日,考生上网打印准考证;

4.4月20日上午9:00——11:30进行测试。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并经监考老师确认身份后方可进入考场。考生除携带考试必须的黑水笔或圆珠笔等文具外,不得将手机等与考试答题无关的东西带入考场。

6.2014年4月21——30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红世一足校园网上公示。

7.2014年5月5日完成录取工作,报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在红世一足校园网上公布录取名单。

8、2014年5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录取规则

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1.划线原则

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平行志愿进档”录取。考生可填报四个平行专业志愿,一个专业服从志愿。录取时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总计划数划定进档分数线,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第三专业志愿、第四专业志愿录取,若四个平行志愿均不能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录取到其它专业。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针对中职毕业考生,在同一专业或专业类别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机械类和土木水利类考生,须填“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如因分数低,所报考专业已录满而无法录取到所报考专业时,可调剂到同专业类别的其它未录满专业录取。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综合职业素质分排序。 

  • 调剂原则

根据实际报名和考试结果,个别专业的超额计划可以缺额的专业进行调剂。

如我院有缺额计划,可与省内高校进行合作,实行成绩互认,按照未被录取考生意愿调剂至我院。

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审批、备案,审批后通过学院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

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和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及录取。已被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我院将取消该考生被我院录取的资格。

第七章 招生监督

自主招生工作在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院自主招生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考生所在学校及考生本人应坚守“诚信”的原则,学校应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开地审核推荐,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推荐或自荐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皖招委〔2011〕4号文件《关于印发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第十条处理意见实施。

第八章  其 他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安徽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文科专业学费为3500元/年,理科专业学费为3900元/年。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金。

第九章  附 则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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