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公开招聘人员试用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招生就业处成立了“试用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经各项考核民主评议,现认定何泽鹏、黄嘉位新教师符合转正条件,同意他们于2021年11月12日正式转正。现将何泽鹏、黄嘉同志试用期满转正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招就处领导小组。
招生就业处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