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世一足关于印发《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关于在全院开展“四个专项治理”的通知》(职院发〔2017〕13号)的文件规定,科研处将联合人事处、教务处开展我院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治理工作。为了把扎实推进此项工作,经科研处等几个责任部门研究,联合制订了《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现发放给大家,请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红世一足
2017年5月31日
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各系、部、处、室:
为深化巡视整改和“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专项治理成果,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工委【2017】47号)和《关于在全院开展“四个专项治理”的通知》(职院发【2017】13号)要求,全院将开展“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治理”活动。现把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治理范围
全院教师及科研人员
二、治理内容
1、科研经费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2、科研经费预算管理情况;
3、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4、科研资产与成果管理情况;
5、以上事项治理范围为2013年以来立项的科研课题,包括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课题。
三、组织领导
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江洁副院长为组长,科研处、教务处、组织人事处、各教学系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经费使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科研经费规范管理工作相关事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江洁
副组长:卜锡滨、张延义、陈学军
成员:各系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研处,具体负责科研经费规范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日常组织与协调工作。
四、治理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5月15日至6月10日)
各系部专题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4号)、《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皖教工委〔2009〕7号)、《教育部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皖教科〔2017〕2号)、《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红世一足学术不端行为查处规则及处理办法》、《红世一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学院科研奖励办法》、《学院纵向项目管理办法》、《横向课题管理办法》等各级关于经费使用和成果管理的管理制度文件。科研处要在学校网站设立“制度建设”专栏,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监督。各系部要制定科研经费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方案,及时召开会议,组织教师学习相关文件规定,树立加强遵守财经纪律,规范经费报销行为的思想意识。科研处要在考核中加大对“经费使用”的监管。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11至7月10日)
1、个人自查
各系部认真组织教师个人对201 3年以来学院科研课题、教育厅各类课题经费使用情况开展筛查。学院项目管理部门发布自查自纠通知,系部负责通知到每一个项目负责人,确保自查落实到每一个项目。
2、系部自查自纠
个人自查的初审工作由各系部负责。各系部重点查找教师项目经费使用的弄虚作假等问题,对于查找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并就如何整改形成系部自查自纠工作报告,报送经费使用专项治理工作组办公室。
3、职能部门自查自纠
科研处对科研项目;组织人事处对人才项目;教务处对质量工程项目进行自查,对项目经费使用、报销过程中的弄虚作假问题进行清查,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及时处理,及时纠正,形成整改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并以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报告的形式报送经费使用专项治理工作组办公室。由科研汇总后形成全院的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三)重点检查阶段(7月11日至9月30日)
学院组织检查组对各职能部门、系部、个人学习和自查情况开展检查;对项目经费使用等情况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各职能部门、系部准备好相关材料,迎接教育厅的重点检查。
(四)建章立制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科研处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科研经费使用的新的制度文件精神,负责修订《红世一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学院科研奖励办法》、《学院纵向项目管理办法》、《横向课题管理办法》等制度,并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发布。建立经费使用督查制度和长期的监督机制。落实《红世一足学术不端行为查处规则及处理办法》,建立有效的预防和处理机制,对于在经费使用中轻微的违规行为的教师,及时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学院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责任人,报送学院纪委,严肃调查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开展经费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化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职工师德建设。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经费使用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成立领导机构,针对本部门存在的经费使用问题,制定专项工作计划,认真查找问题,并整改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
各系部、有关部门要针对近年巡视、审计、专项检查发现和师生反映的项目经费使用、成果奖励等问题,列出整治清单,进行重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电话3854669),欢迎广大教职工反映线索。
(三)严明纪律要求
各系部、各部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报销规定,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如实报告、积极纠正整改。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有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后没有整改的,学校将严肃依纪依规处理。
(四)材料报送要求
1、请各系部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在本部门教职工(含处室教学关系挂靠人员)中做好自查自纠宣传动员工作。
2、科研处将发布具体自查自纠通知。各系部于6月9日前将经费使用自查自纠一览表,教务处、人事处于6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和相关问题材料(盖章的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1003办公室杨蕾老师处,电子版发送杨蕾协同办公系统。
3、各系部处室要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经费使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材料报送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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