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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国科协、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

作者:职研所     发布时间:2016-01-05     信息来源:教育部网站、中国科协网站      阅读次数: 【关闭】

各系、部、处室:

 

 

为弘扬科学精神,加强抵制学术不端行为,重申和明确科技工作者在发表学术论文过程中的科学道德行为规范, 近日,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七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并发布了《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

 

“五不准”包括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

 

现把通知转发给各部门,请积极宣传,保障我校学术风气的端正,推进我院科研水平的规范发展。

 

职研所

2016年1月5日

 

 

 

关于印发《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pdf

 

中国科协网站http://www.cast.org.cn/n35081/n35488/16822605.html

 

教育部网站http://www.cast.org.cn/n35081/n35488/16822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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