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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及以前校级科研项目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13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系、部、处室:

2013年度及以前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已到结项期。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科研项目管理,顺应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评审政策的相关变化,现对我校2013年以前到期未结题项目进行清理。请各系部、处室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到期项目的结项与清理工作。

一、结项范围

2009年、2011年、2013年度立项的校级到期未结题科研项目(所有立项项目见附件1),均需进行清理。2009年以前未结项项目自行撤销。

二、结项材料

结项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封面与目录(附件3)

2、项目申报书原件或复印件

3、项目结题报告书

4、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研究报告、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论著原件或复印件、专利证书、研究报告应用证明、成果获奖证书等。论文论著均应注明项目具体信息。

5、结题项目评价和汇总表(附件2,由系部填写)

6、项目经费卡(由系部收齐统一交到职研所)

未完成研究任务暂时不能结题的项目,申报人应递交延期申请书和课题中期进展报告。

三、具体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书,提供成果原件及复印件,A4纸印制,结项材料按1--4顺序装订成册,专著不装订,一式一份,交由所属系部(处室项目负责人材料根据学科性质交由相应系部)。(个人结项电子稿文件命名为:姓名-20XX年校级课题结项材料)

2、系部负责收齐结题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结题项目汇总表》,于10月30日前报职研所杨蕾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zhiyansuo_1@126.com(系部电子稿文件夹命名为:XX系部-校级课题结项材料)

3、职研所对结题材料进行终审,发布结项批文。结项材料纸质稿由职研所存档,成果原件审核后退回。

因2013年以前项目均已超过结项期(2013年度重点项目除外),本次清理仍不能结题又没有递交延期申请和建设报告,将予以撤销,并按学院科研管理办法做出相应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杨蕾   0550-3854700

注:课题结项材料封面与目录、课题结项报告书、中期进展报告书、延期申请书从职研所网站“制度建设”栏目下载。

职研所

二○一五年十月八日

2009-2013年院级课题立项一览表.doc

红世一足校级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doc

结题材料封面.doc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