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互联网学院:
近日,接市人才办通知,我市第五批“221”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开展,现把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学院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
申报单位将申报书(一式两份)和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9月1号前交至科研处李爱红老师处,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论证并公示后,交至市人才办。
科研处
2017年8月25日
关于开展滁州市第五批“221”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滁现代产业园,红世一足,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实施“221”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滁人才〔2013〕2号)、市委市政府《滁州市人才高地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滁发〔2015〕6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滁州市第五批“221”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数量
第五批“221”产业创新团队共设置20个左右,各地各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4个。
二、申报条件
产业创新团队依托我市承载“十三五”发展规划重要项目、具有发展潜力和竞争能力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某一特定研发项目设立,一般由1名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和3—5名带头人助理组成。团队设立期限不超过2年,产业创新团队岗位设置应紧密结合我市优先发展、重点培育的产业实际,突出重点,保证质量。
(一)申请设立产业创新团队的企事业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有列入我市“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重要项目或者列入国家、省有关计划的重要项目,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对促进我市重点产业发展起着关键作用的研发项目。
3、具有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研发队伍。
4、产学研结合较好,具备组建柔性研究机构和进行市内外联合研发的条件。
5、能够提供一定的研发经费,为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团队带头人选聘条件
产业创新团队设立单位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负责面向国内外公开选聘团队带头人1名,条件如下: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主持过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或重大建设工程,研发能力和科研成果为省内外同行所公认,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本领域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创新团队赶超或保持省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
4、具有较强指导、培养高水平研发团队的能力和水平。
(三)团队带头人助理选聘条件
团队带头人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负责公开选聘3—5名团队带头人助理,条件如下: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
2、在本行业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研发能力,能够主持或参与重要的科研攻关和新产品研发工作,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3、从事研发、生产第一线工作,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本科学历。
三、有关要求
1、滁州市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向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驻滁单位设立创新团队,经单位审核后,直接向市人才办申请),填写《滁州市“221”产业创新团队申报书》(附件1,可从滁州先锋网http://www.czxfw.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上报的申报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申报书(一式两份)和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连同电子版申报材料于9月7日前报送市人才办。
2、市人才办牵头成立由省内外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负责对各地各单位上报的产业创新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设立产业创新团队的建议单位,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市人才办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意见,指导相关项目申报单位做好团队建设工作。
4、团队建设期满1年,市人才办会同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对获批团队的项目创新成果进行年度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团队,兑现年度岗位津贴(团队带头人2万元,带头人助理每人0.6万元),并提出是否继续设立意见;经考核不合格的团队,不予兑现年度岗位津贴,并撤销团队设立资格。
联系电话:3820759,电子邮箱:czrcb2011@163.com
附件:1.滁州市“221”产业创新团队申报书.doc
2.第五批“221”产业创新团队申报情况汇总表.doc
滁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7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