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为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按计划高质量完成,按照学院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科研处将对历年在建项目开展中期检查与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中期检查范围:2017年校级科研项目(重点、一般),2018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重大、重点)。
2、结题验收范围:2016年校级科研项目,2017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重大、重点)。
二、项目材料要求
1、中检项目提交材料:中期检查表。
2、结题项目验收材料:申报书、任务书、中期检查表、结题报告书、成果复印件、期刊收录证明网页、经费卡。
3、请项目主持人于5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上传至教科研管理系统,同时将纸质材料复印件各一份交科研处刘青老师处。
(教科研管理系统网址:http://czc.kypt.chaoxing.com/ )
三、注意事项
1、2016年校级科研项目不可申请延期。
2、2017年省级科研项目需延期的,需填写延期申请书,经审批后可延期一年。
3、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视为项目未完成,未按时提交中检材料的视为项目未按期开展,处理办法按《红世一足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50-3854700 联系人:刘青
科研处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