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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市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1-03-08     信息来源:科研处      阅读次数: 【关闭】

 

 

 

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现将《2020年滁州市科技创新政策奖补项目(第一批)兑现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http://kjj.chuzhou.gov.cn/tzgg/1104157382.html根据本次通知的申报范围,我校主要符合“科技成果转化奖补”申报。

科技成果转化奖补申报须知

一、 在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本市内转化科技成果

补助(技术、成果输出方)

(一)申请对象

本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按属地原则申请。

(二)补助内容

在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本市内实施转移转化、产业化的科技成果,按其技术合同(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交并实际到账额(依据转账凭证或发票),市给予技术、成果输出方10%的补助,单项成果最高补助20万元。

(三)申请条件

1.2020年度与市内企业签订技术交易合同,并通过 “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中完成技术合同登记,或在“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系统”中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2.向市内企业转移先进技术,企业按技术合同于2020年度支付的费用已实际到账。

(四)申请材料

1、在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转化科技成果补助申请表。

2在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申请转化科技成果补助单项成果信息表见附表。

3、与企业签订的技术合同复印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复印件。

4、技术合同交易发票复印件(发票复印件上需注明所转让的技术合同名称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及转帐凭证。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技术输出方与技术输入方无关联关系的承诺证明等)。

6.提供的技术合同和发票与申请补助单项成果信息表必须一致,且清晰真实有效。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于31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交至科技处,电子版发至刘青校内邮箱。

咨询电话:0550-3854700   联系人:刘青

 

科技处

20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