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为更好服务学术讲座安排,保证讲座质量,从即日起学术讲座申请采取每月一报制度。请讲座负责人于每月25日前将下个月计划举办的学术讲座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报送至综合楼1002刘腾老师处。举办学术讲座的详细流程按附件4办理。校外专家的讲座同样按此制度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 学术讲座申请表(2021版)
2. 学术讲座酬金领取表(2021版)
3. 学术讲座计划表(2021版)
4. 学术讲座管理流程(2021版)
科技处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