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相关规定,2021年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科技处审核、专家评审、学术委员会审议,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以上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科技处。
公示时间:2022年2月21日—2022年2月23日。
科技处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