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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科研设备采购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3-02-21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2023年科研设备物资采购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仔细阅读通知要求及填报须知,于2月25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材料(包括附件1、附件2、经费卡正反面、立项文件扫描件共4项内容)各一份以教学院部为单位交到综合楼1005杨蕾老师处。为保证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各院部资产管理员须通过资产管理系统对本部门申报的设备按要求进行审核,院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

个人填报及院部审核须知:

1.教研项目和人才项目设备购买不在科技处申购。

2.此次申购设备经费未超出剩余经费,同时设备经费支出累计不得超过总经费50%

3.注意购买设备的存量情况,若个人名下有存量,五年内不能再购买。

4.设备与研究内容无必要关系,使用说明不合理不可购买。

5.设备预算价格需在京东自营店查找。

6.原则上不得购买进口及超出价格上限的设备,确需购买,需提交购买申请表说明理由,本人及院部领导签字。

7.同一项目不能重复购买同一种设备。

8.如项目已结项,剩余经费不得再用于购买电脑、笔记本、平板、打印机等设备。


附件1:红世一足采购项目申请表

附件2:项目信息、设备采购与经费支出情况表

附件3:办公设备申购价格参考表



科技处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