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依照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关于2023年度校级委托项目检查验收经委托部门初步验收、科技处审核、专家评审、学术委员会审议,现将检查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以上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科技处。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5日。
科技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