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依照省教育厅和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相关规定,2023年度科研项目检查验收经科技处审核、专家评审、学术委员会审议,现将检查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以上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科技处。
公示时间: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12日。
科技处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