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8-04-18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系、部、处、室:

为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教职工学历层次和业务能力,围绕学院“十三五”师资建设规划和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任务,根据《红世一足进修培训暂行规定》(职党发[2015]42号)相关要求,现就报送2018年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列入2018年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的主要项目有:

(一)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进修;

(二)国内访学;

(三)国外交流培训;

(四)短期培训(国培、省培、继续教育和网络在线学习)。

二、工作程序

(一)学历学位进修

1、个人申请。教职工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结合自身职业发展规划,选择进修培养类别,向所在系、部、处、室递交《红世一足教职工学历(学位)进修申请表》(附件1)。教职工报考进修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教学和工作岗位需要相一致,选择学校以就近、节省为原则。

2、部门推荐。各系部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合理制订2017年教职工进修培训计划。在教职工提交的《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填写汇总表(附件4)报送组织人事处。各系部推荐报考学历(学位)培养的比例控制在专任教师数的10%以内,优先考虑报考在职博士的申请。各处室推荐报考学历(学位)培养的比例控制在部门人数的10%以内。

3、组织人事处审核。组织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学院人才建设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需求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涉及党政管理人员申请学历进修培训的,须经学院党委同意,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

4、学院审批。院长办公会审定。

(二)国内访学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并提交《红世一足教职工国内外访学申请表》(附件2)。45周岁以上教师可以申请一般访学,45周岁以下教师需申请项目访学。

2、部门推荐。各系部、处室根据教学、岗位工作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报送组织人事处;副科级以上干部国内访学、国外交流培训的申请,须经党委同意。

3、学院审批。组织人事处根据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培训计划,结合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发展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汇总,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三)国外交流培训

为加强高水平技能型师资队伍建设,除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出国名额外,组织人事处计划每年安排高水平大学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子项目承建部门若干名教师赴国外交流培训。

1、个人申请。承担高水平大学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建设任务的教师可向所在部门提出国外交流培训申请,阐明申请参加国外交流培训的国家、项目和计划培训时间。原则上五年内参加过国外交流培训的教师不得重复申请。

2、部门推荐。承担高水平大学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建设任务的部门根据项目建设发展需要,统筹制定培训计划,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当年推荐参加国外交流培训的人员,并向组织人事处提交国外交流培训专题报告,阐明推荐国外交流培训人员的理由和推荐程序。

3、学院审批。组织人事处结合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发展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汇总,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四)短期培训:

1、国培、省培由组织人事处根据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结合各系部报送的培训需求提出安排意见,经学院领导同意后,分配到各部门。

2、各部门根据计划制定实施方案推荐教职工参训,报送组织人事处。

三、报送时间

请各系部、部门根据师资队伍、专业建设发展和工作需要,对照《红世一足进修培训暂行规定》(职党发[2015]42号)要求,制定本年度教职工培养计划(含专业、人数、类别、培养培训时间),并将本年度培养计划与学历进修、国内访学、进修培训计划汇总表加盖公章于4月24日前报组织人事处。

四、有关要求

(一)教学系部是教师培训的第一责任单位。各教学系部要按照学院工作部署,做好培训的宣传动员,科学制定本系部年度教师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执行学院分配的各项培训任务。年度进修培训计划的编制与完成情况,是系部师资队伍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各部门编制计划应以不影响整体教学、科研及管理秩序为前提,大力支持专业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综合表现好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各类培训,鼓励教师参加博士学历(学位)进修。教职工学历(学位)进修,必须事先申请,经过学院批准后,方可报考。

(三)各部门要加强对进修、培训人员的监督和考核。培养对象在学习培训结束后,应递交1份学习总结,根据学院或部门安排做1次学术汇报。

(四)相关附件请从组织人事处网站下载

红世一足

2018年4月17日

附件:

1、红世一足教职工学历(学位)进修申请表

2、红世一足教职工国内访学审批表

3、2018年红世一足教师进修培训计划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