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师资队伍建设专项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8-12-28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系、部:

为认真做好2018年度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增强考核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我处结合2018年的师资队伍建设工作重点和要求,对师资队伍建设考核的具体内容、计分标准和考核方法进行了细化,请各教学部门根据考核评分表,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考核工作,纸质材料请于2019年1月3日下班前报送组织人事处915办公室。

组织人事处

2018年12月27日

类 别

考 核 内 容

考核形式

H1

人才、师资队伍发展

4分)

重视人才(师资)队伍建设与发展,人才(师资)队伍发展有计划有总结,执行计划情况良好(0.2分)

材料报送

人才队伍建设(1分)获批国家级人才项目每项加1分;获批省级人才项目每项加0.3分;获批市级人才项目的每项加0.2分;获批校级人才项目的,每项加0.1分

日常打分

学历结构(1分)具有硕士学位教师是否达到45岁以下青年教师人数的80%;达到得1分;达70%得0.8分;达60%得0.6分;未达到50%不得分

材料报送

双师结构(1分)省级双师型教师是否达到专业课教师的80%,达到得1分;达70%得0.8分;达60%得0.6分;未达到50%不得分

材料报送

生师比(0.5分)生师比达到1:18的得0.5分;达1:20的得0.3分;达1:22以下的0.1分

材料报送

培训情况(0.3分)国培、省培、网培、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完成情况

日常打分

H2

人才、师资队伍管理

2分)

开展师德师风教育(0.5分)。出现违反岗位管理有关规定1人次减0.1分。获得市级师德表彰的,每人次加0.2分;获得省级师德表彰的,每人次加0.3分;获得国家级师德表彰的,每人次加1分

材料报送

兼职教师队伍管理(0.5分)是否建立兼职教师业务档案,兼职教师高级职称比例是否达到兼职教师的40%以上。

材料报送

指导教师管理与考核工作(0.5分)管理与考核工作规范性,出现根据文件不能考核合格的情形依然做出考核合格结论的,扣0.5分。

抽查材料打分

材料报送规范性,及时性(0.5分)。报送材料不及时的,每出现一次扣0.1分,职称评审、双师认定的初审工作是否认真负责,出现不符合条件依然推荐的,每人次扣0.5分

日常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