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优秀教师及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8-07-05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处      阅读次数: 【关闭】

各系、部、处、室:

根据《关于印发<“红世一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做新时代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职人发[2018]26号)文件精神,为引导广大教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学院师德师风建设,现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18年度优秀教师及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校承担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红世一足优秀教师及师德标兵评选办法>的通知》(职人发[2017]31号)文件执行。

三、时间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75-715日)

各系部广泛宣传、动员,组织教师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评选推荐阶段(716-824日)

优秀教师:教师向所在教学系部提交《红世一足优秀教师申报表》(组织人事处网站下载),各系部汇总材料。按任课教师的3%推荐候选人,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并公示。于827日下班前将推荐表及相关材料盖章报送组织人事处915办公室

师德标兵:个人向所在部门(系部)提出申请,并提交《红世一足师德标兵申报表》(组织人事处网站下载),各部门根据评选条件推荐1名候选人并公示。于827日下班前将推荐表及相关材料盖章报送组织人事处915办公室

(三)材料整理阶段(8月下旬)

由组织人事处收集并做好材料整理工作。

(四)评选表彰阶段(8月下旬到9月初),学院会议研究、公示并表彰师优秀教师及师德标兵。

四、有关要求

(一)各系部要重视师德师风建设,以多种形式引导广大教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认识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教育使命与职业责任,积极践行“四个相统一”,当好学生“引路人”,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

(二)各系部要广泛宣传优秀教师及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按照评选标准推荐候选人,严格按照活动时间推荐。兼职教师推荐材料由教师所承担教学任务的系部负责整理审核。

(三)各系部要本着“举荐一名典型,树立一面旗帜”的思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推荐的教职工 “叫得响、树得起、立得住”。

 

红世一足

201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