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红世一足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院部概况 >> 副院长职能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副院长职能

    一、协助院长做好全院教学、专业建设工作,协助院长组织制定或修订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及日常行政工作计划。

    二、协助院长布置教学任务,负责制定每学期本专业开课计划,审定上课教师名单,核实教师工作量;给教师下达教学任务书;负责检查和落实各学科的教材选订工作。

    三、负责本院各专业教学日常管理、组织教师听课,组织教学检查,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考核工作;协助院长组织各专业的期末考试;负责督查各教研室期末考试试题。

    四、组织研究改进教学和辅导工作,积极开展教学经验交流活动,并具体指导和检查各课程教学经验的资料建设。

    五、定期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督促教学秘书履行职责,做好教务工作。及时向院长和校主管部门汇报,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六、确定教学人员培训计划和对象,组织进修活动,参与对教学人员的使用、晋升、奖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项工作的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

    七、协助院长进行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组织安排学生的实习和实训。

    八、完成学校领导和院长分配的其他工作。